"由于标准更严格,该新规定也被称为;史上最严限超载令。
新规顺应新时期治超要求
针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现象,早在2000年,交通部就出台了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(2000年第2号令,简称2号令),对大型物件运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。
然而,随着运输需求的增多,超限运输审批的局限性、不便民等问题日益凸显;原规章存在的自身缺陷及执行标准不一、处罚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的逐步呈现,已无法满足新时期超限治理工作的要求。“通过多年来对超限超载治理,交通运输部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,其中一些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,有必要上升到规章的层次予以固化,这也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。 ”市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基于以上几方面考虑,交通运输部在总结多年治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对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进行全面修订。
车货总重最高55吨降至49吨
此次公路超载超限治理新规定分五章,共五十五条。与原2号令相比,新规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,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,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,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。“其中一个大的变化就是,超限超载标准比以前更加严格。 ”市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据悉,此前六轴车车货总重不能超过55吨,一些无法分拆确实需要超限超载运输的货物,需要经过交通运输部门审批,获批后才能在规定线路和规定时间内上路行驶。如今新规明确,六轴货车车货总重最高不能超过49吨。
同时,新规还对车货长宽高进行了明确: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,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.55米,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.1米。
每超1吨罚500元,超限最高罚3万元
新规定对于超限超载的处罚标准更加严格,大大增加了超限超载车主的违法成本。同时,对于尺寸超限以及重量超限的违法行为,新规根据违法行为性质、情节和危害程度,明确了处罚自由裁量权,避免了以往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。
其中,尺寸超限的,按照超限程度分别处200元以下、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、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;重量超限的,但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,超过1吨的,每超1吨罚款500元,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。
此外,新规定在源头治理、标准统一和联合执法上,有了更详细的明确规定、更具体的操作办法、更明确的职能分工。除对驾驶员罚款和扣分外,还将对货运车辆、运输企业、货运场所经营者予以处罚。“超限运输给公路和桥梁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,希望汽车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合法装载,拒绝超限运输。 ”市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。"